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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官...我什麼時候可以結案?

這個問題幾乎是每個保護管束少年最大的疑問?但是可以給這個答案的 ,其實只有少年自已本身,因為你越想提早結,就必須先做到
1.不再犯!
2.報到準時正常。
3.國中以下的至少要完成國中基本義務教育。
4.在家裡表現穩定、聽從父母的管教、不逃家、不夜歸...等。
5.其他優良表現:如參與班上活動、工作升遷...等。
 你表現的越好..只要具體提供給你的保護官,相信一定可以幫助自己爭取提早免除的機會,相對而言,以上5點越做不到,不但不會提早結案,相對也許會換來勸導書或是同行、協尋、少年觀護所5日遊(留置觀察),甚至撤銷進感化教育的後果,所以各位親愛的青少年,在問保護官何時可以結案時,要先問問自己的表現好不好!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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