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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護管束期間內並未再犯且都按時報到,為什麼會被留置觀察?

不觸法犯紀僅是受保護管束少年最基本的自我要求,但若經常逃學、蹺家或違反校規且又屢勸不聽,經保護官以書面勸導達2次以上還是未有改善者,保護官會以違反應遵守之事項,不服從勸導而有觀察必要,予以聲請留置於少年觀護所5日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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