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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時間◆
l辦理公證的時間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l收件的時間
為能於當日完成您申請辦理的案件,免得您再次前來,浪費您寶貴的時間。請斟酌案件的繁雜程度,預留審查作業的時間。一般案件以上午十一時三十分以前,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收件,多能於當場及時完成交付。
l預約辦法
本院僅有一位公證人,而有些案件公證人須外出查證或辦理公證,建議您可預先電話約定辦理時間,以免撲空或久等。
預約電話:( 037 ) 330083-132
◆ 流程◆
很簡單!到本院一樓單一窗口三號櫃臺收件就行了!
流 程 圖
在單一窗口三號公證櫃臺提出申請 |
將公證櫃臺整理或製作好的公認證文件送至公證處,交由公證人審核 |
公證人完成公認證 |
回公證櫃臺用印,並至四號櫃臺繳費 |
取回公認證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