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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
公發布日: | 108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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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民事國內送達 |
摘 要: | 苗院傑107司執天字第14426號: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貴香(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晨屏(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偉今(即謝錦章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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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苗院傑107司執天字第1442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貴香(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晨屏(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偉今(即謝錦章之繼承人)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4426號債權人苗栗縣南庄鄉農會與債務人徐貴香(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晨屏(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偉今(即謝錦章之繼承人)、謝幸芸(即謝錦章之繼承人)等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股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08苗金職火字第24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執行處天股書記官陳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