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搜尋
  :::
回到首頁網站地圖 English
:::
業務簡介
* 民事業務
* 業務簡介
* 民事集中審理專區
* 書狀範例
* 裁判費
* 聲請退費流程
* 電子郵件信箱
* 股別配置表
* 法庭配置表
* 常見問題集
* 刑事業務
* 行政訴訟業務
* 少家業務
* 執行業務
* 調解業務
* 提存登記
* 非訟中心
* 勞動事件
法令宣導

下載 Android 版

iphone版QR_Cord
下載 iphone 版
多媒體簡介
政府公開資訊
認識本院*業務簡介*便民禮民*公告查詢*公證專區*書狀範例*法治宣導*廉政專區*少年園地
*

民事集中審理專區

民事集中審理之意義

為了能迅速、經濟地解決當事人間的紛爭,希望在審判期日之前,能透過雙方當事人互相交換書狀的方式及在法官的協助之下,使雙方當事人整理出彼此沒有爭執的事項,以及有爭執的事項;而雙方沒有爭執的事項,法院就不用再花時間調查證據,只要調查爭執事項的證據就可以,如此一來,就可以節省一些調查證據的時間。當事人都能針對有爭執的事項去充份的辯論,就不會發生判決的理由在當事人預料之外的情形。當事人主張的事實若有講得不完全、或主張的權利讓人不明瞭時,法官在審理程序當中,也要適時地向當事人闡明,讓當事人不會因為不懂法律主張錯誤的權利或沒有做完全的陳述而導致敗訴的結果。

瀏覽人數:70115197011519701151970115197011519701151970115197011519

地址:苗栗市中正路1149號•代表號:037-330083•本院於91年10月24日通過ISO9001國際品質認證•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版權所有 c 2006 Taiwan Miaoli District Court, All Rights Reserved.•隱私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