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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集
投標不動產保證金的繳納方式?
非通訊投標之保證金如係現金,請先繳交至本院一樓出納室,並將(臨時)收據投入保證金封存袋併附於投標書,投入標匭。
保證金如係以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為發票人之即期支票、匯票或本票,得直接放進保證金封存袋內(不必向本院出納室繳納),並應將袋口密封,在封口處簽章後,連同投標書投入標匭。
投標人提出之保證金票據,請記載「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為受款人,如記載本院以外之受款人,該票據必須未經禁止背書轉讓,且該受款人應依票據法規定,於該票據背面連續背書。